桃园一名已婚女子小乐 (化名) 在婚姻存续期间,多次与不同男人发生关系,甚至还怀上小王阿雄 (化名) 的孩子,行径曝光后,让丈夫阿奇 (化名) 身心备受打击,愤而向法院提告求偿150万元。

示意图,翻摄自pexels
根据《东森新闻》、《ETtoday新闻云》报导,判决书指出,阿奇与小乐于2012年间结婚,原本共同经营家庭生活,未料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小乐屡次背离婚姻承诺,不仅多次与网友单独外宿,还曾与男大生相约进行多人性行为,行为明显逾越一般社交界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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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2023年2月至3月间,小乐更与男子阿雄频繁往来,双方多次单独约会,并透过通讯软体进行裸体视讯、互传暧昧及咸湿讯息。更令阿奇难以接受的是,小乐在婚姻关系尚未结束前,竟怀上阿雄的孩子,种种行径对婚姻造成重大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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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奇因此主张,阿雄明知小乐已婚,仍与其发展不正当男女关系,与小乐共同侵害其配偶权,造成严重精神痛苦,遂向法院对小乐及阿雄提起民事诉讼,请求连带赔偿精神慰抚金共150万元,并提出户籍誊本、LINE对话纪录、医院手术同意书等证据佐证。
不过,案件审理过程中,小乐与阿雄皆提出抗辩,称事发后三方已完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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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乐表示,犯错后深感悔悟,基于「良心发现」与对家庭的歉疚,主动向阿奇道歉,并恳求对方继续维持婚姻,为表诚意,同意依协议将名下房屋过户给对方,作为对其伤害的补偿,阿奇也明确表示「不会再提告。」
法院并调阅双方的通讯纪录,发现阿奇早于2023年3月15日,即已明确知悉妻子的不忠行为,当天就在LINE的对话中直言「妳偷情,还要被妳硬凹,房子很大笔资产?没有人犯错就不会被罚,这只是履行妳答应之前犯错的事情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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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对话显示阿奇已充分了解侵权事实,并就补偿方式进行协商。
同年3月22日,阿奇更主动将「不离婚协议」传送给小乐,内容载明小乐愿将房屋过户、接受道歉并重新经营婚姻,而阿奇亦回复「我没有要告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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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因此认定,双方已在知情状况下就侵权争议完成和解,且和解内容已实际履行。
至于第三者阿雄的部分,法院查明,阿奇亦透过小乐与阿雄达成和解,阿雄不仅传送和解书给阿奇,亦依约汇款36万元至指定帐户,相关对话与金流纪录完整,足认双方和解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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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提到,依民法规定,和解契约一经合法成立,即对当事人双方发生拘束力,即便事后一方认为结果不利,或精神痛苦仍未消除,也不得再就和解前的同一侵权事实重新主张权利或请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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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直言,既然阿奇已在知悉侵权事实后与小乐、阿雄完成和解并受领补偿,依法即不得再提起配偶权侵害之损害赔偿请求。
最后,桃园地方法院认定,阿奇的请求于法无据,判决驳回其对小乐及阿雄的求偿,全案仍可依法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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