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時衝動做出的事有可能會讓你後悔一輩子,最近基隆一對小情侶因為偷嚐禁果,被女方家長發現後,怒告18歲的高中生高姓男子,由於女方才剛滿14歲,法官依照性.交.罪判高男5月徒.刑,高男自己最此也相當後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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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男和這名國中少女在2019年7月認識,兩人在8月到9月間交往,雖然交往一個月,但兩人實際上在交往的第7天以及第9天,就在朋友的住處各發生過一次關係,少女的父親知道後相當生氣,馬上報警處理。被捕後高男也對所作所為全數坦承,「我知道她讀國三…我全部認罪,我會記得這次教訓,沒有下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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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地院法官認為,被告無法克制自己的情.慾,所作所為對少女身心健康和將來人格發展都有不良影響,不過考慮到他坦承自己的犯行,態度也尚佳,此外也考量到他還沒20歲,跟成年人比起來會有思慮不周之處,依照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為性.交.罪共兩罪,各處以3月徒刑,應執行有期徒刑5月,全案可上訴。法官也對他說:「因一時性.慾衝動並硬擠進獄牢世界,苦了自己,為難了別人,最後搞得遍體鱗傷的還是自己,自己何必害人害自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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