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现在死刑在许多西方国家都已经不复在,但在19世纪的英国,死刑不仅很常见,在大庭广众下观赏执行绞刑还是平民最爱的娱乐活动之一。
1884年,英国德文郡巴巴康比 (Babbacombe) 的一个小村里,一位女子爱玛凯西 (Emma Keyse) 被人以残酷手法杀害身亡,当时一位名叫约翰李 (John Lee) 的男子被认为涉有重嫌,虽然他面对指控时的言词令人相信他的清白,但他却无法解释为何自己手臂上有一道可疑的伤痕。于是1885年初,约翰被法院认定是犯下谋杀案的杀人犯,被判在艾希特监狱执行绞刑处死。
据了解,当时刽子手照惯例在绞刑前详细检查了绞刑架,确保这刑具真能夺命,但奇怪的是当约翰被处以行刑时,他脚下的活动门却卡住无法打开,连续三次,约翰都无法落下被吊死,反而活得好好的。
从此,约翰开始被称为「无法被吊死的男人」,但同时也有不少人说这只是加油添醋的故事;但事实是,约翰确实活了下来。而历经三次死刑都失败后,监狱已经放弃要吊死他了。
当时的英国内政大臣威廉哈考特 (William Harcourt) 表示,如果有人被迫重复经历濒死的痛苦,无论对任何人来说这冲击都太大了。随后,哈考特将约翰的判决减至无期徒刑。
虽然约翰捡回了一命,但在那之后他其实过得并不快乐,他在英国监狱里待了22年,且在那之后,这个「吊不死的男人」也早已被世人遗忘。直到大约100年后的2009年,一位学者透过研究宣布约翰最后死在美国的威斯康辛州。他们认为约翰离开监狱后抛下英国的妻子和2个女儿,远走高飞到美国生活去了。但至今约翰为何经历了三次都吊不死,成了永远没有答案的谜。
大家是赞成死刑还是赞成废死呢?
参考资料:Wikipe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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