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位15岁林姓少年,竟然为了钱出卖女友!仅是因为少年缺钱,突发奇想,把翘家投靠他的女友送给自己的爷爷享用,据悉,因为少男与女友常在家中卿卿我我,让爷爷吃味的大呼:「你有为什么我没有!」于是爷孙俩就狼狈为奸布局。
示意图非当事人
2014年4月,少年带着14岁翘家女友投靠爷爷铁皮家中数天,因为缺钱花用,加上得知60岁爷爷对女友想入非非后,于是破天荒的为了赚取零用钱,暗示女友「帮帮忙」,并与爷爷策画设下陷阱,尽管女友懂这些暗示,但是仍不愿,最后少男还故意对女友撂话:「我很累!妳不跟我阿公发生性关系,他就不给我钱,我们就没钱吃饭!」接着转头出门,把女友丢给爷爷享用。
被独留在家的少女,最后半推半就下被爷爷霸王硬上弓,性侵得逞,隔天爷爷下班便依规定给少女1200元的%%费用,并得意的说:「我没骗妳吧!」未料,林姓少年回家后,不是关心未成年的女友,反倒与爷爷大吵索讨起初讲好的性交易费用。
少女见状爷孙了为金钱大吵,看不下去把%%费用给男友,未料,林少年尝到甜头后,又叫女友陪爷爷%%,赚取生活费,不过这次林翁未给少女现金,仅买食物取代,允诺会养活少女,事后少女惊觉不对,向学校求救并告知师长,这荒唐的事情才被揭发,不过林翁却矢口否认性侵女童,林少年也撇清责任,加上缺乏足够证据证明林家祖孙联手性侵少女,因此一审判林翁无罪。
法网恢恢,检方再次上诉,高院认为少女所述虽然匪夷所思,但台大医院精神鉴定报告与刑事警察局测谎报告,显示少女所述无说谎迹象,因此采信少女言论,因此,高院改依与未满16岁女子性交罪论处,以2次犯行一罪一罚,各判林翁1年4月徒刑,合并执行2年6月徒刑,可上诉;而林姓少年则被移送少年法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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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苹果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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