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保母因開槍擊斃狂匪遭起訴!官司纏4年「堅持自己無罪」,他:國家給我槍當然要用!

台灣警察有多沒尊嚴,光先前幾次新聞,就會知道警察儘管在生命危脅下,寧可抱屈殉職,還是不敢拿槍出來示威,就怕惹禍上身。其中,台北市萬華警分局員警張景義,就因為2013年8月某晚在西門町,撞見因遭追捕而飛車逃亡的竊賊黎育維,拿槍出來射擊,慘被家屬告上法庭,這

December 13,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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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警察有多沒尊嚴,光先前幾次新聞,就會知道警察儘管在生命危脅下,寧可抱屈殉職,還是不敢拿槍出來示威,就怕惹禍上身。其中,台北市萬華警分局員警張景義,就因為2013年8月某晚在西門町,撞見因遭追捕而飛車逃亡的竊賊黎育維,拿槍出來射擊,慘被家屬告上法庭,這一告還告了4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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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景義因看到對方將車開上人潮眾多的人行道,拿出警槍射擊2發,儘管宣稱當時瞄準輪胎,但仍有一發子彈仍意外射進擋風玻璃,射中黎育維腹部身亡,事後被依業務過失致死罪起訴,張景義也賠償死者家屬80萬元,但他仍堅稱自己無罪,強調開槍是依法行事,「不然要我肉身擋車去給車壓嗎?拿棍子去敲嗎?」、「國家發給我槍幹嘛?放著生鏽嗎?」、「國家發給我保護人民的槍我當然要用啊!」

 
據悉,當時張景義以為是刑大偵防車在追緝重犯,加上黎育維在人潮眾多的大街上,高速行駛,才會拿出警槍射擊,卻沒想到誤射到黎育維腹部,直到把對方拖下車壓制,才發現他中彈流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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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家屬與委任律師則表示,張景義在拔槍時就已達到嚇阻效果,根本沒有必要再擊發,批總總原因都違反《警械使用條例》,構成業務過失致死罪,直言黎育維當時把車開到人行道是不對的行為,「但這不代表要判死刑,張景義有何必要使用到槍?」痛批愛子還有三個孩子,這過當行為害死兒子,3個孫子該怎麼半。

 

不過,台北地院12日為此案最後一次開庭,張景義仍強調自己沒有錯,不願意認罪協商爭取緩刑,但不幸造成黎育維死亡,坦言也盡最大努力補償,已經給了家屬80萬元,仍主張應判決無罪。對此,法官最後曉諭全案辯論終結,明年1月9日將宣判。

蘋果日報

 

張景義出庭相關影片:

參考資料: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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