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來台違法營業已經將近4年,相信很多人也都搭乘過,不過關於UBER違法問題、開罰問題也一直吵得沸沸揚揚。至今遭開罰約8千3百萬元仍不願合法。立院交通委員會在昨天審查《公路法》條文修訂,一口氣將罰款從5萬到15萬元提高至10萬到2500萬元,並可勒令其歇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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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在答詢時也表示其中針對UBER公司罰款將最低從100萬元起跳,另檢舉獎金也朝向訂定1成。若UBER開罰100萬元,檢舉民眾將可領到10萬元!立委鄭寶清表示,UBER認為台灣是免稅、免照、免責的天堂,把台灣當成「憨大獃」。UBER不要繳稅,也不要職業駕照,也沒有保險,聲稱和富邦產險合作,但富邦產險卻特地到金管會卻澄清還沒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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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長賀陳旦也表示,UBER雖以網路為名,但也應負各項責任,納管、納稅、納保險等三底線都不會打折扣。交通部和財政部賦稅署表示,目前針對UBER公司補稅1.3億元,都尚未繳納,另UBER也未提供任何保單資料。
對於交通部罰則針對,UBER也在四大報高調登半版廣告,怒嗆:「立委酒駕罰9萬,開UBER罰民眾2500萬元?」引發藍綠立委痛批。立委葉宜津表示UBER公然挑戰和挑釁公權力,「UBER是為他自己的利益方便抽25%費用,UBER最大的賣點是共享經濟,要有空的人去載客,這樣就叫進步喔,所有的私家車和駕照可以這樣直接載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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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陳雪生則表示:不能放任非法打擊合法,UBER刊登廣告公然恐嚇立委,開罰2500萬元是有依據的,是依據空氣汙染防治法和公平交易法等相關法規,是有必要的,UBER不去講最低的罰10萬元,故意去講最高的2500萬元,若是經常累犯當然要處理。
賀陳旦表示,即便是網路運輸服務業也應納管、納稅和納保險,透過罰鍰的壓力,相信會讓UBER回到談判桌來,UBER不能在國外可以有所配合法律,來台灣卻不願配合,「來到台灣的UBER比在別的國家更不友善。」
UBER公司則表示UBER希望台灣民眾可以享有科技帶來的產業變革與新型態服務,也期盼台灣擁抱進步的力量,讓法規政策保有彈性,使創新產業擁有發展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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