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賴清德2月12日依據《中華民國憲法》第40條及《赦免法》第3條前段規定,批示同意特赦八旬婦人林劉龍子,免除其發監執行。消息曝光後,掀起外界熱議。

翻攝自臉書 (賴清德) ,下同
根據《ETtoday新聞雲》、《新頭殼》報導,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表示,賴清德在審酌法律要件、犯罪動機及整體情狀後,認為本案屬長期照顧重擔下所釀成的極端悲劇,情堪憫恕,因此決定採取「免刑不免罪」的特赦方式,以回應個案人道處境,也彰顯政府對司法困境的補位機制。

郭雅慧指出,林劉龍子長年獨力照料極重度身心障礙之子,承擔照護責任逾50年,112年間,她確診新冠肺炎,身心狀況急遽惡化,在年老力衰、無力再照料重障兒子的高壓處境下,最終選擇將孩子悶死,釀成無可挽回的家庭悲劇。

郭雅慧透露,經司法審理,台北地方法院判處有期徒刑2年6月,全案已於115年1月16日定讞。
郭雅慧表示,本案自審理以來引發社會高度關注與廣泛同情,審理法院及多位立法委員均曾建請總統衡酌特赦可能,《赦免法》主管機關法務部亦認為,綜合案件情節,已無實際執行刑罰之必要,賴清德在審慎評估相關法律要件與人道考量後,決定在農曆年前完成特赦程序,讓歷經半世紀照顧重擔的老母親得以安心過年。

據悉,總統府第一時間即由副秘書長何志偉前往探視並轉達總統關懷,但因司法程序尚在進行中,未對外公開,賴清德在深入了解個案狀況後深感不捨,認為此案凸顯高齡家庭照顧者所面臨的沉重壓力與制度縫隙。
郭雅慧強調,政府將以此案為鑑,把「長期照顧」視為重要人權與社會安全議題,除研議相關修法外,將持續精進長照3.0政策,強化家庭照顧者支持網絡,避免悲劇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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