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社交媒體流傳一則訊息,指稱機車雙載時,後座乘客若以雙手環抱駕駛,將構成違規行為,可依規定處以新台幣300至600元罰鍰,甚至聲稱今年1至6月台北市已開出百餘張相關罰單,引發不少民眾疑慮與討論。對此,警方也出面澄清了!

示意圖,翻攝自taiwan-scene
根據《中天新聞網》、《三立新聞網》報導,對此,台中市交通警察大隊出面澄清,強調「上述說法並非事實」,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第5項,處罰對象為「機車附載人員或物品未依規定」的情形,相關法規中並未明文禁止機車後座乘客環抱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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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進一步說明,《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88條亦未規定後座乘客不得環抱駕駛人,只要後座乘客正常乘坐、坐姿穩妥,無論是抓握安全把手、扶著駕駛,或基於行車安全與平衡需求而環抱駕駛,皆不構成違規行為,不會因此開立罰單。
不過,警方提醒,若後座乘客出現危險乘坐行為,例如:側坐、站立乘坐、未坐穩,或未依規定配戴安全帽並繫妥帽帶,仍可能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第5項規定,處以新台幣300元至600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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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台中市交通警察大隊呼籲,為確保行車安全,機車駕駛與後座乘客應全程「坐好坐滿、不側坐」,乘客應抓穩扶手或駕駛,並確實配戴安全帽及繫妥帽帶,行車過程中保持平衡、隨時注意路況,共同維護道路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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