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险」是为了救助交通事故中不幸的受害人而设计的政策性保险,台湾法律强制汽车所有人或驾驶人都应投保,但根据交通监理机关统计,截至今年9月为止,仍有134万余辆的机车未投保强制险,金管会对此发声示警。

示意图。图片来源 / 翻摄自台湾师范大学
根据媒体《CTWANT》、《今日新闻》的报导,金管会指出,有依法投保强制险,在不幸发生汽车交通事故致车外第三人或车内乘客伤害或死亡时,移转应负赔偿责任,于法定给付范围内,每一人死亡给付200万元、失能最高给付200万元及伤害医疗最高给付20万元,以减轻经济负担。

图片来源 / 翻摄自脸书 (强制汽车责任保险)
不过根据交通监理机关统计,截至今年9月,全台机车投保登记数达1467万件,比率突破90.83%,却仍有多达134万辆的机车未投保强制汽车责任险。金管会强调,依《强制汽车责任保险法》第49条规定,机车投保义务人未依规定投保,经公路监理机关执行路边稽查或警察机关执行交通勤务,或因违反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并同举发者,将处新台币1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锾。

示意图。图片来源 / 翻摄自云林县政府
此外,投保义务人于保单到期超过6个月仍未投保者,金管会可移请公路监理机关注销其牌照,提醒机车车主应依规投保强制险,并维持保险契约之有效性,以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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