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藝人王大陸閃兵事件爆發,檢警擴大追查,近期將陳柏霖、修杰楷、Energy的書偉與坤達,以及棒棒堂小傑等人帶回,新北地檢署複訊後,檢方認涉犯妨害兵役治罪條例、刑法偽造文書罪,最終陳柏霖、修杰楷、張書偉以及坤達各以50萬元交保,小傑則以35萬元交保。如今,一名網友有感而發,在PTT分享自己的看法,更點名了不老男神林志穎。

翻攝自臉書 (林志穎) ,下同
原PO以「林志穎20歲當紅時,去當兵2年!?」為題發文表示,原來小旋風林志穎當年正火紅時,就入伍當兵2年,「2年勒……,演藝生涯直接中斷。」原PO好奇地問「有沒有林志穎怎麼敢去當兵,不怕回來後不紅的卦?」

據悉,林志穎17歲出道,紅到香港,1994年在事業高峰之際,選擇入伍當兵,當年才20歲。

翻攝自PTT,下同
對此,底下網友紛紛大讚「家裡有礦還乖乖去當,真的很難得」、「當時還很轟動」、「他好像是我宜蘭金六結學長」、「家裡有礦有人脈,還是乖乖去當兵,完勝」、「真男人!他的實力要搞到那些造假的不難」、「當兵2年,給讚」、「A咖就是不用擔心」、「他有名的戲劇幾乎都是退伍後拍的」。

此外,還有不少人開酸「你就知道那些Z咖多鳥」。
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林志穎曾透露「剛開始在軍中表演,真的是被噓爆,讓我難過了一陣子,我心想大家都是同袍何必呢?我就改變自己,第一首歌下台跟大家擊掌握手,唱到第二首大家變成幫我打拍子,不再有深沉噓聲,這真是很有趣的舞台經驗。」

翻攝自臉書 (林志穎) ,下同
林志穎退役後,獨立門戶、自己打理演藝事業,同時跨界投資股票、挑戰賽車,2000年轉戰中國拍戲,2007年演出三立偶像劇《放羊的星星》,再度紅遍亞洲。

2010年,林志穎與名模女友陳若儀結婚,兩人育有3子。


男神就是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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