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世紀晚期到19世紀中期,英國存在著一個非常奇怪的習俗─「賣妻」。當時的報紙常充斥著妻子被賣給其他男人的新聞。根據紀錄,從1780年到1850年間,就有將近300位妻子被當成物品拋售。
英國直到1857年開始才有離婚制度,在這之前,要解除一段婚約不但所費不貲,過程也相當困難繁瑣。所以為了省去這些麻煩,大部分的英國男士們都選擇把妻子賣掉。「公開拍賣妻子」是當時能跟妻子分開的唯一方法。在比較貧窮的地方,女性被視為私人財產,因此也可以隨意交易買賣。
男士們會把自己的妻子帶到市場,或者小牛的拍賣會上,並且標示這些女人為待售品。站上拍賣台時,她們的脖子、手臂及手腕會被綁上繩子。其實這個行為在當時是不合法的,然而當局卻選擇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因為這些男人們也沒有其他辦法。
如果成功售出妻子,這些男人們就會到當地的小酒館好好慶祝一番。不過有許多被出售的妻子都是自願的,這些拍賣會的資訊會被刊登在當時的報紙上,讓買家能夠提早安排。這個過程對兩人來說,比較像是一種型式上的分離。而且對女人而言,這可能也是擺脫不幸婚姻的唯一途徑。
第一個賣妻的案例發生在1733年,伯明罕一位叫山謬懷特豪斯 (Samuel Whitehouse)的男士以1歐元價格將他的妻子瑪莉懷特豪斯 (Mary Whitehouse)賣給了托瑪士格理弗 (Thomas Griffiths)。
這個奇怪的習俗在1820年1830年最為興盛,直到男士們因為承受了巨大的輿論壓力,這個行為才慢慢沒落。最後一次賣妻的紀錄是在1913年,一位女士宣稱她丈夫以1歐元將自己賣給同事。
大家對以前這個「賣妻」習俗有什麼想法呢?只能說以前的思想,真的很不把女性當成一回事呢。幸好我們一直在改變思維,創造更好的社會。不過其實3年前就有人做過「賣妻」的街頭實驗喔,一起來看看。
TEEPR巴黎小鹿編:傻眼!
(往下還有更多精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