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2人溺毙!她曝落水画面反驳「抓脚」 男童母改口:不提告了

前 (9) 天母親節台中太平區發生一起雙人溺水案。李姓一家人和工地認識的27歲陳姓男子相約到頭汴坑溪旁烤肉。陳男原先在游泳突然溺水,7歲李姓男童也疑似意外滑倒落水,兩人送醫不治。李父曾下水救兒,聲稱因陳男將兒子抓入水中,才導致兒子溺斃,因此崩潰要對陳男提出

May 11,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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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天 (9日) 母亲节台中太平区发生一起双人溺水案,李姓一家人和工地认识的27岁陈姓男子相约到头汴坑溪旁烤肉,陈男原先在游泳突然溺水,7岁李姓男童也疑似意外滑倒落水,两人送医不治。李父曾下水救儿,声称因陈男将儿子抓入水中,才导致儿子溺毙,因此怒称要对陈男提出告诉。


翻摄自TV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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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台湾媒体报导,稍早检察官检验结果表示,初步认定陈男及男童都因溺水身亡,而男童腿部并无明显抓痕。至于是否如李父指控为陈男抓入水中,仍须进一步调查厘清。

翻摄自东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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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导,陈男的妻子今日出面回应,并提供第一时间落水照片反驳李父指控。她当时误会大家在玩拍下照片,事后发现丈夫表情不对劲正在挣扎,不可能有力气抓住男童。不过她当时并未全程目睹事发经过,盼交由司法调查真相,愿亡者安息。


陈男(右一)及李男和李童。 (翻摄自TVBS。)
 
男童母亲则表示,本以为陈男先被救上来,很大机会存活,丈夫才表示提告。如今两人都不幸离世,所以不会再追究,只想「帮儿子办完后事」。

 

另外,林智群律师也在脸书提出看法:「李父坚对死亡的陈男提告,结果只会是不起诉,人都死了,你能把死者抓去关吗?」表示后续针对李童是否被抓下水的调查,只是给家属交代。律师也补充《刑事诉讼法》第252条第6款:「案件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应为不起诉之处分:六、被告死亡者。」


翻摄自脸书林智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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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EPR乐佩:希望不要再发生这种憾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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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東森新聞https://news.tvbs.com.tw/local/1506667?from=Popular_txt_cli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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