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草莓族不是叫假的?近日,苗栗一位草莓農夫雇用了一位男大生來幫忙耕作,孰料對方不僅態度差常翹班,甚至最後還反過來檢舉害農夫被開罰2萬元,讓農夫無奈直呼:「快活不下去了。」
今年5月3日,苗栗縣獅潭鄉一位姬姓農夫 (41歲) 雇用一名劉姓大學生 (30歲) 來幫忙耕作有機草莓農地,原本兩人說好月休6天,月薪2萬6009元,結果劉男常常工作未到,5月只上了15天班、6月也只工作6天便離職。
當時,姬農按工時比例付給劉男薪資,但七月收到劉男檢舉,說他少給法定休息日、周六日共2天1224元的薪水。後來兩人勞資調解失敗,男大生開始電話騷擾、檢舉姬農;更過分的是,劉男姊姊還在臉書PO文,「盜用」姬農名義,故意散播他被劉男欺負等負面訊息,之後便拿「證據」提告姬農毀謗,姬農也反告對方誣告、妨害名譽。
劉男姐姐表示,弟弟今年大學剛畢業,過去都是自己打工賺學費,這次得知他離職後被拖欠薪水,看不下去雇主態度很差,約好了付薪水還被刁難,才會在臉書散播消息報復,如有違法不當行為,她會坦然面對。
對此,縣府勞工及青年發展處長彭德俊表示,因姬農使用廣告徵員工,有實質上雇佣情況,因此勞雇關係確立,也適用《勞基法》,當兩人調解不成後,姬農又確實有違反《勞基法》,因此只能依法處最低2萬罰款。如今,姬農成為苗栗縣首位違反《勞基法》挨罰的農民,讓他無奈:「快活不下去了。」
至於散布假證據的劉男姐姐目前已因事證確鑿,被警方移送法辦。
是說冬天就是採草莓的季節啊!
參考資料:Apple Dai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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