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國帶大行李箱,就是為了好好血拚一波!不過除了農產品和豬肉製品,還有其他在國外合法的東西在台違法,不能擅自帶回來,就算是幫忙別人帶也不行。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提醒,海關將嚴格攔查托運行李是否含1類產品,被抓到最重可罰500萬元。

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桃園市衛生局發布新聞稿提醒,於國外購物時須特別注意,目前所有電子煙及加熱式菸品,無論是自用或受人所託攜帶回台,因不合法皆會受罰,自2023年3月22日至今年5月31日止,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已累計裁罰1,061件,總額高達新台幣5,3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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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菸害防制法》第15條第1項,任何人不得輸入類菸品及未經核定通過健康風險評估審查之指定菸品,違者可處5萬元至500萬元罰鍰,並依法銷毀。

翻攝自全國法規資料庫
衛生局說明,自2023年3月22日修法至今,我國尚未有經衛生福利部核定通過健康風險評估審查之加熱菸,因此加熱菸與電子煙皆為全面禁止的產品,不論是透過搭乘飛機、郵輪或小三通等各種方式入境,關務署皆會針對進口郵包、快遞貨物及旅客托運行李加強攔查,並移送衛生局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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